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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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辖区服务人口1.3万余人,医院的职能主要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立足党建抓好医院发展

2.积极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积极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

3.对医疗设备适当投入,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能力提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5.认真落实医保政策,适应医保制度改革

6.适应新要求,继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29.1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上年结转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42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19万元,占49.6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6万元,占50.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42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9万元,占49.67%;项目支出216万元,占50.3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3.1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预算,今年人员比去年增加2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1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万元,占10.91%;卫生健康支出173.17万元,占81.23%;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占7.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29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救护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29.9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9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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