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剑阁县林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林业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林业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12.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
13.依法办理绿(林)地征用、占用,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
14.依法审核公园、广场、防护林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
15.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批、报批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7.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林业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蓄势之年。全县林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及全市林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科学践行“森林四库”理论,纵深推进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要素保障等重点工作,奋力推动全县林业工作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3.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4.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聚焦综合试点任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完善林地产权制度。
6.优化资源管理制度。
7.健全林业投融资机制。
坚持“森林四库”联动,提升“天府森林粮库”质效
8.扎实推进建设“天府森林粮库”。
9.扎实推进建设“森林四库”。
突出森林资源安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0.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
11.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2.统筹抓好行业安全稳定工作。
13.扎实推进依法治林。
建强支撑保障体系,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14.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
15.狠抓项目投资工作。
16.加强林业科技与种苗管理。
加强林业要素保障,着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7.把牢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关。
18.开展业务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19.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审批效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干事创业思想基础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2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22.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林业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52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48人,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剑阁县林业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66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00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8.71万元。我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261.0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426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0.39万元,占9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66万元,占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42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03万元,占24.4%;项目支出3221.02万元,占75.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61.0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8.71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10.3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8.96万元,占9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4万元,占2.74%;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77.91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09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2025年预算数为99.7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款)生态效益补偿(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4.2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款)生态效益补偿(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4.2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款)动植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款)防沙治沙(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5万元,主要用于:荒漠化和沙土化普查、监测、防治及管理等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款)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429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07.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7.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接待标准,确保既满足需求又避免浪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7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林业森林资源保护、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开展。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林业森林资源保护、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50.66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9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倡导节约文化,鼓励员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7辆。其中:森林消防指挥车1辆、执法车辆1辆、消防设备运输车2辆、消防水车2辆、森林防火运兵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3320.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9.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3221.0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环保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应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应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应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应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管理(项):反应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应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应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应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应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应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应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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