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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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职能简介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行使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具体组织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区项目的配套绿化指标和配套绿化工程计方案及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审批。

4.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

5.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

6.宝龙山公园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二)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浇水、施肥、修剪等日常养护工作。

2、继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安全运行工作。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讲的课堂与现场教学模式,提高城市绿化管护水平。

4、探索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争取引用无人机进行病虫害监测,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

5、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样性的绿化活动,增强公众的绿化意识和参与度,提高群众对绿化养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91.8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收入预算19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支出预算1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6万元,占71%;项目支出55.5万元,占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1.8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86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7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8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75.20万元,占9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2.7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10110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5.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度175.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费用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特种车辆3辆,其中:绿化养护洒水车2辆,绿化养护用小货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3辆绿化养护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绿化工作正常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共有车辆3辆,绿化养护用洒水车2辆,绿化养护用小货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6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8万元;特定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5.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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