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2、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 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 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 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 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 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 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 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目标任务全面落地的攻坚之年,是谋篇布局“十五五”规划之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锚定“1243”工作思路,以重大部署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十大行动”为抓手,持续抓改革、强基层、提能力、优服务、保安全、促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剑阁。
1.实施党建引领聚势赋能行动,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聚焦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文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党建活动形式,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与巡查整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开展。
2.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补短行动,激发事业发展生机活力。持续推进卫健项目建设,依托以旧换新政策,盘活基层医院闲置医疗设备。年度内启动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建成投用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做好“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谋划“十五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
3.实施医疗质量能力深改行动,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共享。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成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整合,规范化运行医学影像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实施医疗和管理人才逐级下沉。持续加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四个“五大中心”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胸痛救治单元建成率达100%。力争下寺镇、柳沟镇中心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到推荐标准,完成至少2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
4.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惠民行动,助推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完成二级甲等疾控中心复审。扩大县域慢病管理中心服务覆盖面。持续优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干预策略,高质量承办全省“4.25”计免宣传活动,出台艾滋病等新一轮专病防治方案。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
5.实施妇女儿童健康关爱行动,筑牢母婴安全保护屏障。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孕产妇五色管理”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市级儿童保健专科和妇女乳腺专科及一星智慧医院,规范乡镇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扎实开展妇幼健康相关免费公共卫生项目。大力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落实好生育支持政策。
6.实施中医药特色振兴行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大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加强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持续推进29家建制乡镇卫生院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深入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
7.实施劳动者健康守护行动,强化职业健康风险防控。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6月底前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强化职业人群健康服务,做好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任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8.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人居环境、健康素养、社会心理、公共卫生设施等多方面拓展创新,控制健康影响因素和重大疾病。创新科普形式,持续打造《健康剑阁》栏目,建强健康科普专家库,倡导医务人员积极投身健康宣教,通过开展“天府健康坝坝讲”“万名医护走基层”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健康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9.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优行动,提供过硬业务技术支撑。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定向医学专科生项目和全科医生培养计划,通过柔性引才、定向招聘,借智借力“组团式”帮扶、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支援,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完善传帮带、师带徒、上挂下派机制,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探索符合“两个允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激发人员积极性。
10.实施行业系统整治攻坚行动,增强全县人民健康福祉。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守住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保密工作、意识形态、生物安全、平安医院等红线底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2899.1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57.09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无上年结转数及上级资金未通过年初预算下达。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289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9.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289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26万元,占35%;项目支出1883.94万元,占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899.1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57.09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无上年结转数及上级资金未通过年初预算下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9.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9.1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690.25万元,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未通过年初预算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4万元,占4.0%;卫生健康支出2699.5万元,占93.11%;住房保障支出84.45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76.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82.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8.1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71.04万元,主要用于: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4.4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2.8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8.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项目争取、接待上级检查、县外友好单位访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4.96万元,增加76.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用车2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010.8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26.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1883.9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事务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相关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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