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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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妇幼保健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重点工作

1.创建市级儿保重点特色专科。

2.托育妇幼项目建设。

3.全县产儿科医疗资源整合。

4.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免费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艾滋病防治等民生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单位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736.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同比减少300万元 ,我院为妇幼专科医院,受生育意愿下降影响,来我院就诊病人减少,事业经营收入随之下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27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6.9万元,占45.1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0万元,占54.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27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83万元,占43.84%;项目支出1537.07万元,占56.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36.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及工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及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3万元,占10.39%;卫生健康支出1015.77万元,占82.12%;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占7.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3.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支出。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6.59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934.7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救护车5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救护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623.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586.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7.0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医疗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指为保证妇幼保健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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