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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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单位职能简介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地处剑阁县张王镇嘉陵江畔,剑门关风景区,剑门山系延伸地带。距新县城35公里、老县城普安镇43公里,剑门关仅23公里,风景秀美。属于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淹没库区。是一所集医疗、公卫为一体的“国家一级乙等”综合医院。成立于1956年,现占地1956平方米,建筑面积1788平方米,固定资产461万元。医院现有职工13人,其中: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5人,全科医生4人。

我院门诊开设中西医内科、外科、儿科、针灸理疗、放射科、检验科等多个临床医疗医技科。病床设编8张,开放床位10张。拥有 CR 、 B 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 BC -3200血液细胞分析仪、心电监护仪、牵引床、电脑中频治疗仪、多功能微波治疗仪、心电图机等一批先进的现代化诊疗检测设备,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手段及急救能力。

(二)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局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将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重点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争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医疗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进医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党的建设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省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党建工作精神,

2、每季度向县卫健局党组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建立重大活动、正常、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及时收集困难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及时进行研究和部署,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网络平台、讲党课、学先进典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持续推进卫健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理情况。对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人事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和权利运行关键环节,接受全程式监督,完善医药购销领域中预防商业贿赂有效机制,落实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流程先审批再购进等规定,健全完善接待医药代表制度,不定期召开药品、耗材供应商与院班子成员,临床医生,药品采购相关人员廉洁谈话,要求药品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保证药品及时供给,做好卫生院药品质量保障,严禁出现开单提成,宴请医务人员等行为,严格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大治理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及向患者患者亲属索取、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等行为。

(二)清廉医院建设

建立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专班,完善工作例会,定期情况通报。把清廉医院建设与党的建设、系统治理、业务管理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和负面清单,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解决问题和规范事项。制定《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的通知》,与各科室负责人签署《202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医疗业务工作

(一)院内感染治理

1、成立院感控制组,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工作细节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2、定期举行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 认真落实院感防控、消毒隔离等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二)、医疗安全治理

1、成立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十八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和岗位职责,按诊疗培训规范,并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学习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确实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治理。

3、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讨论,积极请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会诊,双向转诊。坚持院长定期查房制度。切实加强急危重病人的治理,并及时做好抢救纪录,按规定及时转诊。

4、做好医学教育管理规范,卫技人员参加继教覆盖率达95%,继教学分达标率达85%。本院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

(三)、医疗质量治理 加强医疗治理、提高全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1、专人负责质控,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的应用,上传数据的标准符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均达100%。有效运行医疗“三监管”六项制度,医保局通报的问题要立即反馈到科室和个人,并逐条整改。按时报送卫生月、季、年统计报表。各类报表上报率、“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问题处理率均达100%;病案首页与月报出院人数达98%以上;病案首页质量达到95分以上,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实行质量与绩效挂钩的管理模式。

2、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1)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处方审核和点评。每月组织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

(2)每月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肠道门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专人负责医院病案治理,搞好病案归档工作,每月通报病历完成情况。

(四)、护理质量治理

制定2025年护理工作计划,每月督导落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五)、医技质量治理

做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充分发挥每台设备的使用价值,提高诊疗水平,持续推进“心电一张网”建设。

(六)药品质量治理

按要求在国家基本药物平台渠道采购药品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90%,按需求量集采。药房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按规定对抗菌药品、一般药品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

四、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工作

(一)、按照深化医改的精神要求,全面持续推进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运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

1、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网格化管理,确保慢性病患者,重精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报告,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等工作的真实性,规范管理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规范服药率达到85%,体检率85%,每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2万剂,门诊日志10项、住院日志11项完整率,准确率达到95%,放射、检验登记本内容填写完整率达到100%,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食源性疾病报告达到60例,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100%,重点科室住院人群艾滋病检测率达到100%,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病原学阳性密切接触者规范筛查率、规范服药率达到90%。

2、粗死亡率报告>6.5‰,根本死因编码错误率<5‰,多死因链填写完整率达80%,肿瘤报告粗发病率1.8‰,报告粗死亡率1.2‰,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卡、准确率≥ 95%,戒烟门诊服务培训>80%,有医生、有登记、有门诊挂号记录。

3、依法提供孕产妇孕期保健,落实高危孕产妇归口专案管理,专案管理率达到100%,新生儿访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开展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增补叶酸等妇幼卫生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到80%以上,看护接受咨询指导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对育龄妇女孕情全覆盖监测,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9%,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孕产妇和儿童建档率均达到95%,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严格考核奖惩。

(二)2025年1月开始,科室要围绕年度考核细则,主管部门的通知,通报对标对表,对存在的问题梳理剖析,明确责任到人,持续对薄弱环节集中治理,对上级通报问题形成日常通报,立即整改,每月20日通报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情况,并根据通报内容进行持续跟踪,对未及时整改的科室、卫生站在每月26日月工作例会上第二次通报.

五、乡村振兴工作

1、及时做好风险线索推送,排查,落实各项政策。建立4个家庭医生团队对全镇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签订服务协议,签约率达到100%,并依据协议告知签约对象,发放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通讯录,家庭医生基本信息,提供一年一次上门服务,对脱贫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病提供每季度一次上门随访,签订一份服务协议,建立一份个人健康档案并录入系统,发一张家庭医生联系卡,根据患者病情做好治疗、转诊工作。

2、对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入户核实数据和信息,每周更新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45种大病患者合理控费、制定专项救治,提供就医指导和健康宣教。

六、村卫生室管理工作

全面推进落实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各项规定,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消除“空白点”,必要时设置联合村卫生室,对派驻或者巡回服务村卫生室的医师出具正式文件和指导业务培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七、中医药工作

完成中医“百千万”行动,中医健康信息平台接入,中医阁建设,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诊疗人次达总诊疗人次56%,完成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8%和78%。

八、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

开展远程会诊,影像、检查、检验结果互通,电子健康卡全流程扫码就医,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网信、公安部门及四川省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态势和平台通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反馈,全年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按时完成各类卫生健康统计报表,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数据采集与决策系统的住院病案首页年度质量评分,统计数据问题处理率达100%。

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保持门诊和住院量正常规范增长。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5%,药占比<60%,耗材占比<20%,住院天数<8.5天,检验收入<医疗收入3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诊疗人次教上年涨>3%,病床使用率≥80%,上转占比<0.4%,县外转诊<10%,药械不良反应上报率达到100%,检验结果互认,做好登记,实现收支平衡。

十、职业健康综合监督

做好放射人员、医废、污水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监护档案,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体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专项治理,健康企业建设,完成省、市、县下达的职业病监测项目,加强医疗执业规范管理,及时处理“三监管”平台反馈问题线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废在线监管率达90%,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精麻药品管理,增强工作人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十一、安全工作

做好信访维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值班值守,经常性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不发生重大伤医事件或扰乱医疗秩序事件。配备基础的消防、防爆器材,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购买医疗责任险。

十二、综合治理工作

(一)、宣传工作

完成新闻宣传稿件6件,完成市卫健委行业报刊征订任务,持续组织、宣传、落实、配合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日活动,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

(二)、运营管理

持续化解债务,增收节支,多渠道争取项目到院实施。

(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一年一次体检,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率100%,每年上门服务2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四)、人事人才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按规定签订(续签)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保险,规范临聘人员、实习生人员管理,按程序报批。

( 五)、指令性任务。

积极参与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成指令性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96.5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无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29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1万元,占35.9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190万元,占64.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29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1万元,占35.92%;项目支出190万元,占64.0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6.5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5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86.33万元,占81.05%;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占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82.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97.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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