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党建赋能基层治理,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一是党建引领队伍,让干部“动”起来。着眼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与有效激励相结合,不断创新、自我革新,建立“惩戒+关爱”结合机制,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落实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学堂、“三会一课”学习、广元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增强干部教育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充分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党建引领乡风文明,让面貌“新”起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行动,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与生活满意度,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农村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在年初推动完善由有声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在7个村(社区)成立的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制度,带领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等评比表彰活动。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活动,传播真善美,凝聚正能量。并用活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平台、农家书屋和公共文化活动广场,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三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让满意“高”起来。积极推进由党委领导、村级组织为主,群众参与的治理机制建设。党员志愿者协助社区完成场镇街道摊点、车辆乱摆乱停乱放的治理工作;借助河道治理项目提升场镇整体形象与品质;扎实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办事效率。
2、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一是积极探索党组织引领产业发展新模式,将党建引领和种养殖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采取“党支部+联合社+业主+农户”的模式,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集中流转土地,引进公司、业主、大户发展种养殖业和农场经济,党员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走一条“强组织、转方式、建农场、兴产业、促增收、奔小康”的新路子,力图实现党建与乡村振兴的“双推共赢”。二是聚焦畜禽养殖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打造演圣镇优质高效、特色鲜明的畜禽养殖示范园区。积极发挥剑门关土鸡“小红鸡”涂小红、牛犇犇家庭农场伍勇等党员创业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培育一批本地生态养殖特色产品。党委班子积极对接争取优质粮油提升及初加工项目,重点盯紧油茶和中药材种植等引进项目建设进度,以点带面促进农业经济全面发展。
3、党建助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镇村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按照“户户到、全覆盖”的原则,对全镇监测人口、脱贫人口、困难群体每季度开展1次拉网式走访,聚焦基础信息、政策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深入查找问题短板。二是持续开展结对关爱行动,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强化帮扶措施,确保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三是做好易返贫致贫对象的常态监测、动态调整和精准帮扶,积极构建完善的易返贫致贫对象监测体系,精准收集信息,按户施策动态调整帮扶策略,确保帮扶精准有力;通过引导脱贫户通过外出务工、就近务工以及发展产业和庭院经济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实现稳定增收。
4、党建聚力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加强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与观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审慎稳妥实施容错纠错机制,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力以赴推进演圣高质量发展。
5、项目带动产业升级,提升镇域经济发展动能。围绕全镇产业定位,立足农业产业资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吃透国家政策。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信息捕捉力度,主要领导坚持外出招商,增加“走出去”招商引资的次数和力度,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抢抓机遇,注重调动各方面资源挖掘招商信息,主动赴各地敲门招商、精准招商,提高招商成效,力求引入1—2个招商项目。另一方面,围绕“剑南绿色小粮仓、生态畜禽示范镇”定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依托3000亩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片向上争取现代粮油产业园区配套项目,补齐烘干、仓储、包装、展销短板,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联合现有肉牛羊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打造以剑门关土鸡、有机山羊、优质肉牛为特色产品的养殖小区,叫响“小红鸡”“牛犇犇”等本土品牌,积极参加各级农业产品展会、推介会,以会为媒,让品牌“出圈”,带动辖区畜牧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72.5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7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5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7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34万元,占65.36%;项目支出302.23万元,占34.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72.5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05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7万元、农林水支出5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2.5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87.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05万元,占27.28%;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7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18.03万元,占2.07%;城乡社区支出7.27万元,占0.83%;农林水支出511.7万元,占58.64%;住房保障支出40.33万元,占4.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5.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7.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1.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2.3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 消防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8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97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预算872.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02.48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95.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74.4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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