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摊位规范管理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量:次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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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临时夜市摊位作用最大化,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扎实开展临时夜市摊位管理工作。

多部门协同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临时摊点集中规划创建提升会,使夜市摊点管理在现有基础上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积极联动下寺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临时摊位“四川省食品摊贩登记卡”的审查,达成“世纪广场上的摊位登记卡将地点固定在天一世纪广场,而非整个下寺镇”的目标,明确证件一年一审。积极联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时摊点售卖的食物进行不定时抽查,确保临时摊点的食品安全。

优先考虑困难人员。在本次临时摊点集中规划登记申报中,优先考虑残疾人、退伍军人、下岗待业人员。发放临时摊位备案申请表,在申请表中必须如实填报申请理由,执法人员在进行审批流程时优先考虑困难人群,切实做到“惠民生”。

召开管理会议。为更好管理广场秩序,我局组织临时便民摊区的20位摊户召开管理会议,宣传世纪广场临时便民摊点管理办法。20位摊户均签订了《临时摊贩规范承诺书》,要求摊主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明并按时审核,证件到期人员须重新更换证件;不得超出规定区域、时限经营;如遇公益性质活动、重大活动,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做好摊区“四有”“四包”;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不定期清洗地面、人走场净;严禁转让、转租、转借摊位;保证用电用气安全,使用合格的电器、燃气设备。并对摊区餐车摆放顺序进行了规范,采用“无油餐车在前、轻油烟餐车在中,重油烟餐车在后”的原则,所有油烟餐车须加装油烟净化器。

规范摊区检查。执法人员自3月2日起,定期前往临时摊区查看经营情况、规范经营秩序。不定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寺镇人民政府对摊点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化验,对摊点燃气罐年检、公斤称年检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记录,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台账。要求摊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保证食品安全,对于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的摊户进行取缔,确保摊点规范经营。

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摊区整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市容秩序,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执法力量。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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