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翠云廊剑阁段现存蜀道古树7803株,是历代劳动人民多次栽植和精心保护而遗存下来的自然文化遗产。据《剑阁县志》记载:清朝初年对古柏编号挂牌,设专管人员,称“树乡约”,严禁砍伐剔枝。
近年来,剑阁县高度重视蜀道古树保护工作,继承清代“树乡约”,拓展“林长制”,创新“树长制”,古制今用,薪火相传,传承和压实责任,接力保护这笔弥足珍贵的“绿色文物”。
(一)建立“四级”组织体系。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抓手,突出蜀道古树保护重点,细化责任网格,延伸责任链条,创新建立蜀道古树保护“树长制”。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原则,划定12个县级树长责任片区、45个责任段,设置县级总树长2人、县级树长12人;乡镇级树长24人,村级树长45人,网格员135人,构建了县、乡镇、村组、网格员“四级”树长组织体系,构建蜀道古树保护“林长+树长”模式。
(二)健全“五项”运行制度。延续自明代以来“官员离任交接”历史惯例,完善和细化“离任交接”“离任审计”“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备案”制度,建立《树长制运行规则》《树长巡林工作制度》《树长制信息制度》《树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树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五项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严格履职、规范运行和长效管理,确保“树长制”实现“树长治”。
(三)落实“六项”责任清单。按照“一树一人”“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定树、定人、定责”,逐株挂牌编号,划定责任段,核定保护数量,分级对应落实到人到。梳理了宣传教育、巡护监测、信息管理、复壮救护、检查监督、督办考核等“六项”职责清单,进行公开公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推进蜀道古柏保护常态化巡护、精准化识别、信息化管理和科学化救护。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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