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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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度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6.6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20%;向上争取到位项目建设资金5.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0%;客货运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0%,占目标任务的100%;完成非税收入165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27%

1、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广下快通剑阁段下穿西成高铁梁家湾特大桥公路改线项目完工,广下快通剑阁段全线通车;国道108线小剑门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二是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正在进行路基基础和桥梁施工,完成土石方开挖13万余立方,浇筑桥梁桩基24根、系梁和中系梁13道、墩柱42137米、0#8#桥台、盖梁3片和抗滑桩4根。三是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剑阁段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控制性工程西河大桥建设施工。四是全力配合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和广元市山区公路改善工程前期工作。五是国道347线马家伦至演圣镇段公路中修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财政评审;西成高铁剑门关客运枢纽站项目已确定建设地块和建设方案,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2、交通民生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一是建成双旗村至剑门关景区志公寺旅游公路7.1公里,剑阁县鹤鸣山旅游环线公路(普安至马家伦)56公里改建工程和青高江旅游公路29.8公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完工。二是建成通村组水泥路317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5.5%;完成村道窄路加宽115公里。新建石洞沟现代农业园区道路2公里、村道窄路加宽5.3公里、维修整治病害路段5.3公里。三是建成东宝镇东风桥、羊岭镇龙溪河桥等2座农村桥梁,下寺镇窑沟桥、上寺乡桅杆桥等2座农村桥梁正在施工。四是9座渡改人行桥项目,金钟庙渡改人行桥与江口黄家沟大桥打捆实施建成投入使用,梁家堰等6座渡改人行桥已完工,黄泥坡、观音寺等2座渡改人行桥项目已开工建设。撤销浅坝子、母猪龛、灯杆嘴、坟亭子,水磨河等5处渡口。五是汉阳镇农村客运站建设完工,田家和圈龙农村客运站开工建设,建成农村客运招呼站(牌)105个。六是完成国道108线和347线剑阁段交通标志调整改造工程,设置完善百米桩、警示桩,新增交通指引标志牌60块;建成43个乡镇220条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99.6公里,完成旅游名县创建旅游标志牌和公路平安路口“千灯万带”建设任务。七是组建农村公路实验室,强化辖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抽检,交通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农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设质量抽检全覆盖。

3、公路通行和服务能力大提升。一是强化全县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及时维修路面病害和桥梁伸缩缝、清理滑坡垮方,督促乡镇开展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清理路肩杂草、疏通边沟,保通保畅保洁。二是完成国道108线和347线剑阁段预防性养护、病害治理和安全隐患处置,完成王家渡大桥安全检测和拦砂堰维修,完成汉阳、新桥养护站站房维修和演圣养护站“厕所革命”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90以上。三是完成剑昭路、小东路、垂秀路等主要公路路基路面病害整治和剑盐路、公吼路、吼柘路、小伏路、柳毛路等县乡公路水毁恢复治理,督促乡镇实施村道公路水毁恢复整治。完成剑门关隧道和金子山隧道安全隐患整治,白龙、元山养护站道班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四是在濛子梁超限检测站安装不进站抓拍系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利用固定超限检测站与流动超限检测车依法治理超限运输行为,查处故意遮挡号牌冲岗拒检车辆21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00辆,卸载货物2704.88吨。五是严格执法,维护路产路权,路政许可审批18件,办理路政处罚案件3件,查处路产路权赔补偿案件165件,制止和纠正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污染公路及占道施工等违法行为561起。

4、交通运输市场发展管理规范。一是加强运输源头管理和运输市场监管,统筹运力储备和调度,强化运输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圆满完成春运、中高考等重要时段和节假日运输保障任务。二是规范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及客运船舶发展和管理,持续推进“公司化管理、公车公营”模式。新增开行乡镇至剑阁班线2条,延伸乡镇至剑阁班线1条,更新经营许可到期巡游出租车50辆,恒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级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全部安装ETC,公交车辆全部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查处道路运输行业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25起。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区域化、网络化经营,继白龙、鹤龄实施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以来,相继开通元山、开封、普安、剑门关等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车辆,累计投入9座农村客运班线车辆58辆,全县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8%。四是规范驾培和维修企业管理。新增雄关驾培学校1所;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展维修企业“散乱污”治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率达到100%,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率达到75%,水性漆使用率达到25%。

5、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建成剑阁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完成水上交通安全监控设备改造,新购置水上巡逻救助船舶1艘,升钟库区水上应急救助系锚(防洪桩)建设完工、水上应急救助点开工建设。三是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工地”、“打非治违”等专项治理活动,排查安全隐患42起,整改42起,整改率达100%;纠正水陆运输违章行为104起、违章占道行为56起;更换受损波形护板1536米、波形护栏立柱264根、缆索护栏24处、指示标志牌125个等。四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完成汛期、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公路保通保畅应急抢险及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强化寄递物流企业和乡镇末端网点的监督管理,严格寄递物流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客车附搭小件快运“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保障制度。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755.7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763.09万元,下降62.3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675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75.79万元,占99.52%;其他收入80万元,占0.4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0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6万元,占2.09%;项目支出14691万元,占97.9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75.7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13.09万元,下降51.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664.72万元,下降56.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0万元,占0.2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7.21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213(类)2万元,占0.0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14851.75万元,占99.5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21万元,占0.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柱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24.16万元,完成预算8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213(类)农业21301(款)农村道路建设2130142(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73.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3.8万元未支付。

4.农林水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0.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431.9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2019农村交通项目资金429.95万元未支付。

5.交通运输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行政运行2140101(项):支出决算为24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40102(项):支出决算为3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2140139(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0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属于在建项目305万元未支付。

8.交通运输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38.77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属于在建项目136.77万元未支付完毕。

9.交通运输214(类)车辆购置税支出21406(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40601(项):支出决算为14570.14万元,完成预算9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5250.2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属于在建项目680.11万元未支付完毕。

10.交通运输214(类)车辆购置税支出21406(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2140699(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26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126万元未支付。

11.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3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65.5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6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15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考核、督查、调研、交通重点项目洽谈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8万元,比2018年减少35.82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门关隧道电费项目、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按计划较好地完成了数量、质量、时效等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剑门关隧道电费”“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剑门关隧道电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隧道电费的支付及路灯的正常运转,对市民的生活、出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路灯老旧,节能效果较差,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资金的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2)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376.25万元,执行数为14527.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加快了村民们脱贫致富的步伐。发现的主要问题: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差距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任务繁重,资金投入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推进村道提升改造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均衡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剑门关隧道电费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隧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保障车辆及过往行人安全。

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路灯(盏)

364

开放时长

24小时 

质量指标

保证隧道路灯线路安全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率

≥100%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预算控制费用

按月缴纳电费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隧道照明

保证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证安全前提下,延长路灯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7%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剑门关隧道电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剑门关隧道电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

行政运行21401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401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车辆购置税支出21406(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40601(项):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包括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剑阁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建设管理股、规划统计股、安全监督(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寄递物流)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共9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人员编制数3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2019年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普通事业人员12人;财政遗属补助人员5人。2019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公务员调入2人、调出3人;2019年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普通事业人员公开招聘3人、人才引进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19年度本年收入1675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75.79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剑门关、下普、金子山3个隧道电费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占总收入0.24%;卫生健康支出17.21万元,占总收入0.1%;农林水支出505.75万元,占总收入3.02%;交通运输支出16179.62万元,占总收入96.56%;住房保障支出13.21万元,占总收入0.0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50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6万元、项目支出14691万元。

一、基本支出313.1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38万元,津贴补贴53.02万元、绩效工资3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万元、住房公积金13.21万元、生活补助3.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万元。

2.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34万元、福利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1万元。

二、项目支出14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84.3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1.75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4570.1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精神,积极采取行动,分别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加强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了明显进步。

1、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实现。一是设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股室,组织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相关股室分工合作。二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完善内控制度,确保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更加准确,目标的实现更加有保障。三是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断积累和整理,逐步完善绩效管理。

2、预算执行控制完成情况。我单位围绕年初绩效目标,严格按规定执行预算,有效避免了超预算列支。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我单位更加重视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强化了绩效理念变被动为主动,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做好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工作,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并及时支付。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各股室的预算控制意识不够强烈。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个别项目存在调整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单位内部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4、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附件2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剑门关、金子山和下普路隧道电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我单位管理剑门关、下普路、金子山3处隧道,共计1295盏(套)隧道路灯,其中剑门关隧道364盏、下普路隧道334盏、金子山隧道597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用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我单位隧道电费项目共计80万元,其中剑门关隧道电费20万元、下普路隧道电费30万元、金子山隧道电费3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隧道路灯照明对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单位明确了隧道电费项目年度目标,确保隧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保证车辆及行人过往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隧道电费项目资金申报与实际基本相符,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参照我县历年隧道路灯电费预算情况,根据《剑阁财政局关于存量资金安排项目资金的通知》(剑财预〔20197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用于我单位3个隧道电费支出,共计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我单位2019年隧道路灯电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由剑阁供电所提供电费票据时按时足额支付费用,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开支范围及支付进度等符合程序和规定。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支付,按照部门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财务处理及时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2019年完成3个隧道共计1295盏(套)路灯全天24小时运行电费及线路维护费80万元,确保了我单位管辖的隧道路灯正常运行。

2.项目完成质量。该项目有效保证了隧道日常运行,有效排除了路灯安全隐患,保障了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安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范围及支付进度等,完全合规合法,资金监督管理到位。

3.项目完成时效。我单位均按时向供电部门支付了隧道电费。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每月根据剑阁供电所提供的电费票据按时足额支付隧道电费,确保隧道全天24小时不断电。将剑门关、下普路隧道养护任务下达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将金子山隧道养护任务下达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进行日常线路、变压器、路灯等设施的更换维修。

隧道电费项目有效的保证了我单位管辖的3处隧道路灯的日常运行,对车辆及行人出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利用项目资金对辖区路灯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对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有效排除了部分路灯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近年来交通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交通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二是路灯老旧,不节能,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二)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隧道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

附件3

中央车购税资金转移支付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县通组水泥路建设127个村361.69公里,村道路加宽29个村128.7公里,农村桥公路梁建设7座;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546.742公里;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前期工作;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全县通组水泥路建设127个村361.69公里,村道路加宽29个村128.7公里,农村桥公路梁建设7座;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546.742公里;完成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前期工作;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完成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申报及批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主管单位要求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1)中央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8596号)文件精神,将2019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5081.5万元下达省财政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821号)文件精神,将普通国道网命编号调整工作车购税投资13200万元下达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347号)文件精神,将2019年度中央车购税一般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28700万元下达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号)文件精神,将2019年度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交通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下达省交通运输厅。

2)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为做好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川财建﹝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剑财建﹝20194号)文件要求,下达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081.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553.6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27.9万元),用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11553.6万元、2019年度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建设2500万元、2019年度村道安保工程建设102.9万元、2019年度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925万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车购税投资计划的通知》(川交函﹝20192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通国省道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交函﹝201824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车购税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1972号)及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车购税布置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县交通运输局普通国道命名编号调整车购税补助资金81万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19年度中央车购税一般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川交函﹝201964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一般公路项目资金的通知》(剑财建﹝201941号)文件要求,下达县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一般公路项目资金168.75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危隧改造;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中央车购税投资计划的通知》(川交函﹝2019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车购税投资计划的通知》(广交函﹝2019166号)及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交通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剑财建﹝201940号)文件要求,下达县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交通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垂泉东山垭停车区建设。

2.资金到位。2019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共计15376.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已支付14527.46万元,资金支付率94.48%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通组水泥路127个村361.69公里,实施村道窄路加宽29个村128.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桥梁7座,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已交付使用;2019年度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建设项目,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该项目全长546.74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米,完成路基挖补56.742公里,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6.742公里,目前已全部完工;2019年度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全长7.436公里,其中:改造段3.056公里,利用段4.38公里,重建矩形板桥一座,完善安全防护等配套工程,建成林下步游道3169米,目前已完成2019年度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林区通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造价咨询、勘察设计及林下步游道3169米,该项目正在建设中;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本次普通国道命名编号调整涉及我县G108线(起点宝轮与剑阁交界处,止剑阁与梓潼交界处,桩号:K1913+089-k1999+450)。G347线(起点剑阁与阆中交界处,止梓潼与剑阁交界处,桩号:K2365+835K2422+985)。主要工程量包括:G108线指引指示标志牌共计34块,其中换膜2块,拆除重建15块,新建13块,新建附着式版面4块。G347线指引指示标志牌26块,其中拆除重建7块,新建13块,新建附着式版面6块。建设计划总投资171.91万元,其中补助资金81万元。该工程513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612日全面完成,并交工验收合格;农村公路危隧改造项目,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隧道全长1145m,最大深埋300m。隧道主要病害:一是KO+440-475范围内二衬在拱腰、拱顶处分布纵横向交错宽度2-7mm不等的裂缝;二是KO+475-500段范围左右两侧边沟盖板1.5米以上存在宽度1-2mm多条纵向裂缝;三是KO+880环向施工渗漏水;四是路面局部破损,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对上述病害进行了处理,项目已全部完工;国道108线东山垭服务区位于国道108线K2009+100武连镇武侯坡处,场地总占地面积19500平方米。主要布置服务区综合服务用房、观景休闲区小车停车位、货车及大客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车位及设备、残疾人专用车位、公共厕所、加油站(预留场地)。同时配备相应的附属设施。该项目于2018111日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EPC模式确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设计阶段,由于绵广复线施工图设计还未完成,为确保项目和绵广复线武连互通更好的衔接,因此暂缓该项目实施,待绵广复线施工图完成后启动项目实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共分为5各项目,除1个项目在建、1个项目缓建外,其余三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并交工验收合格。

2)质量指标。

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管控,对分项工程逐一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时效指标。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开工时间201931日,完工时间201912月底;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开工时间201975日,完工时间201912月底;2019年度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开工时间202038日,完工时间202077日;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开工时间2019513日,完工时间2019612日;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191日,完工时间2019428日。

4)成本指标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3.5米宽通村水泥路补助标准39万元/公里,4.5米宽通村水泥路补助标准50万元/公里,村道路加宽补助标准16万元/公里;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投资158.61万元/公里;2019年度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投资82.48万元/公里;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项目财评建安费为131.2027万元,中标资金为109.74万元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没有超出中标价格,成本节约6%;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投资4.0419万元/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19年车购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实施范围,补齐农村公路发展“短板”,查漏补缺通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居住人口比较集中,带动辐射范围广和群众出行通行率较高的联网路、组道路、聚居点道路和产业路,着力构建“内畅外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施村道窄路面加宽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将有效提升道路通行环境,提高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大大增强百姓出行的安全感,显著改善行业社会服务水平。

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解决了原有标志牌版面不规范、不统一,容易被高大树木被遮挡,标志夜间可视性不佳等不良情况,新建交通标志牌结构稳固,重复利用率高,桩号系统数据与电子地图数据库完全保持一致,更新及时、准确,有利于广大司乘人员出行方便,形成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路网适应性方面。增加了国道与其连接的县、乡、村道公路路网信息,增强了与其他道路的衔接性,充分发挥了标志标牌的引导功能、指示功能、提醒和告知等功能;桩号系统更新让公路走向、路线名称、路线编号得到更正,让公路里程更加准确,使整个国家公路桩号系统更加规范、统一、连续、完整。公路安全水平提升方面。通过规范设置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在事故易发多发地段有明显的车辆限速行驶警示信息,提醒驾驶人员前方公路状况和危险路段,使驾驶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操作,避免车辆走错道路,错误判断道路状况等而造成的道路安全问题。

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避免或减少了隧道坍塌事故发生概率,大大增强百姓出行的安全感,显著改善行业社会服务水平。同时方便了沿线群众出行,发展机遇增多,促使群众收入增加,生活改善。

2)可持续影响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有效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10年;鹤鸣山旅游环线(普安镇至白龙镇)公路建设有效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4年;2019年度国有林场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有效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10年;2019年度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尽可能地构建一个统一、规范、清晰完善的国道道路网标识体系,建成一个满足交通出行需要的信息网络,营造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交通环境。,这项工作将持续进行;剑门关隧道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提高了隧道设施安全运行功能和剑门关景区的整体形象。而养护工作是长期且不可间断的工作,因此基础设施维护也是一项长期的、不断加大投入的过程,做好长期维护维修管理服务工作,以实现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使受益群众满意度及行业对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整合资金比例过大,导致一部分既定交通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严格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对建设项目质量抽检,强化监管举措,着力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每一个工程都是优质工程、品质工程。

3、加大管养力度。加强完工项目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使用效果最佳化。

4、加强沟通衔接。建议项目及资金早预算、早下达,明确具体要求,避免因工作要求不明确造成工作滞后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一方面就偏离的目标进一步总结分析,另一方面,从项目的前期调研、设计、实施、管理、验收各阶段进行讨论分析,汲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把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作为重点,对各种情况尽量预估到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避免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要把好事办好。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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