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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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我办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一册、一会、一本、一刊、一报、一文”的“六个一”为抓手,通过组织领导到位、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关键节点把握到位、纪律执行到位等“四个到位”,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阶段工作任务。本次改革,我县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县委工作机关9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7个),合署办公机构3个,挂牌机构20个,县委议事协调机构9个,县政府派出机构1个。一年来,市委编办多次来我县督导机改工作,6月12日省委机构改革督查组又莅临我县督导机改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

2.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一是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12个综合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的设置,划转(明确)了55名编制由县纪委统筹使用;设立了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整合并设立了全县派出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6个、乡镇纪检监察室57个,在乡镇行政编制总量中明确24名行政编制用于乡镇片区纪检监察人员,确保了纪检监察力量全覆盖。二是基本完成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对全县部门核有专门编制配备执法人员的其余13支执法队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锁定执法人员编制,掌握了执法队伍人员构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已初步形成《剑阁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三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出台了《剑阁县城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人员总量,核定了员额总数和年度下达员额数,新增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建立起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四是统筹推进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复,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我办已初步拟定了《剑阁县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普安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方案》,按程序审批后于12月正式实施。

3.及时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上下对应、分步推进原则,清理了文化、宣传、人力资源、应急、卫生、交通、农业农村、林业等领域的行政权力事项,对上级取消、下放、变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对应调整,共调整11个部门的464项行政权力事项,并于11月17日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部门的行政权力更加严谨、科学,充分发挥好权责清单的监管作用。

4.切实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对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对各部门提出保留、撤销、整合等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出台了《剑阁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确保了我县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运行、变更、撤销和监督管理更加规范。

5.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守机构编制红线,强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全年共发出占编通知单426份,各类编制均未突破总量。健全了《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县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名制度管理》等制度,分别向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函送了委托审计机构编制事项,与组织、人社部门对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干部人事政策和机构改革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共抽查县级部门18个、乡镇5个。

6.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根据市委编办的统一部署,在5月份,我办与苍溪县委编办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跨区域交叉抽查,并将综合分析抽查和整改情况通过“广元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前完成530家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工作,报送率、公示率均实现100%。同时,在10月底,选定10名新任法人参加了市委编办组织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截止12月底,办理党政群机关撤销15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45家,变更登记76家,中文域名注册覆盖率和网站挂标率达100%。

7.顺利完成脱贫攻坚摘帽验收。精心选派5名同志(其中,3名同志全年脱产,1名同志脱产4个月,1名分管领导督导)主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好了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交通、通信等补助,保证了帮扶工作力量沉下去,并每月或每周制定帮扶计划,定期研究驻村帮扶工作,确保了真帮实帮、帮出成效。协调完成了田家乡共和村400亩土地整理、2.9公里组道路硬化、2口山坪塘整治、2万元五保户房屋改造项目,以及为共和村、中凤村分别争取了2万元的党员阵地建设项目。同时,完成了“大走访”、全省脱贫攻坚平台数据收集录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等工作,解决了群众建房资金兑付、矛盾纠纷化解、生产生活配套等具体问题90余件,使帮扶的共和村、中凤村以全新的状态迎接了省验收组和第三方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8.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通过“周四”学习例会、“初心夜学堂”、专题研讨会、民主生活会和基层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查摆问题为导向,以整改落实为目标,扎实完成了为期3个月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得到加强、思想政治得到洗礼、作风得到转变。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条例》,推荐县级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调整中层干部4人,并向县委组织部实行备案手续,坚持推行月履职清单等十一项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单位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推进、有总结,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开展了“我为祖国骄傲,我为春天喝彩”演讲比赛、“我与祖国同唱,我与国旗同框”国庆庆祝、“弘扬家风·传承部训”主题党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赌博敛财”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入践行全省机构编制系统“24字”价值追求。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及行政运行专项业务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及行政运行专项业务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减少1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及行政运行专项业务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37万元,占8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3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占3.87%;农林水支出(类)0.5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3105专项业务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调研减少,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98.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9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调研减少,接待次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0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专项工作”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全面真实地作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剑财政〔2018〕126号)精神,我们单位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办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约束机制健全,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优化业务流程,从而节约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2)全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深化人大、政协、行政执法、群团组织体制改革,制定各部门三定方案。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2020]109号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规范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办对部门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剑委发〔2011〕3号,设立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剑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承担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剑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委编委)的具体工作。县委编办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正科级单位,财务预算一级单位,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委编办编制总数为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1名。2019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74175.6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1002918.68元(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3582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5310.00元,医疗卫生6892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1201.00元;农林水5000.00元,项目支出135000.00元,共计1574175.68元

2.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574175.6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决算127182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日常公务支出:办公费14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电、物管及邮电费16000元,差旅费25000元,工会及福利费16320元、公务接待费28500元、会议费10000元、交通费3000元、其他商品服务3000元,共计135820元。项目支出经费:办公费26000元,印刷费51000元,差旅费51700元,水、电及邮电费培训费6300元,共计13500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加大结果应用

做好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一是可以通过对我办2019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情况,为2020年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可以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绩效意识、合理配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不断补充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以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革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办经费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数支出。单位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0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表附后)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少;二是单位预算基数偏低。

(三)建议和意见

一是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夯实财务理论基础,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效率;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提高预算基数,按申报项目资金有效预算;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今后,在编制预算中,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支出合法、真实,不断提高财政绩效。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意事项:没有数据的空表同样要公示,上述红字提示部分在做编制说明时须删除。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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