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⑴、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发送到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⑵、对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拟定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⑶、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⑷、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⑸、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⑹、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⑺、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⑻、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⑼、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⑽、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⑿、负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⒀、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⒁、管理县政府办直属单位。
⒂、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干部队伍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紧扣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治纪律等重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职工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初心夜学堂”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干部职工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元市干部网络学习”等多媒体平台开展自学,做到了政治学习系统化,业务学习常态化,确保了学习质效,有效提升了办公室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
二、强化统筹兼顾,协调服务工作有力有序
(一)政务服务全面加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成立剑阁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了《剑阁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圆满完成2019年“互联网+监管”平台省、市下放137项事项办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建设,1661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组织开展全县电子印章采集培训、乡镇便民服务规范化业务培训等专题培训会6次,动态编制“最多跑一次”“网上办”“高频”3张事项清单,基本实现省市县事项类型、名称、编码、法定依据“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的类型、名称、编码、设定依据基本要素保持一致)。
(二)信息工作稳步提升。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撰写信息专报、调研报告,努力做好县领导参谋助手。全年向省政府办公厅直报政务信息180条(采用11条),向市政府办组织报送政务信息850余条(市《政务晨讯》采用90条次,获市长批示4条),配合市政府办上报《国办专报》60余篇、《国办要情》20余篇、《川政晨讯》综合信息采编20余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0条(市政府网站采用704条,采用率达83.8%)。
(三)文会办理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文简会”各项要求,持续整治“文山会海”问题,严把公文质量、严控发文数量,统筹整合会议、精简会议流程,切实提高文会办理质量。完善修订《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剑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为人民满意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坚持“谁处理谁负责”原则,严格密件收发程序,确保密件无泄漏、无遗失、无积压。全年收文办理4711件(涉密文件291份),OA协同办公系统运行处理文件2584件(市政府系统来文处理56件),审核发文445件,印发会议纪要13期、议事纪要12期,政府类发文同比下降38.2%。持续推进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制发县政府会议通知单,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控会议规模,高质量筹备政府全体会、办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20余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2次,常规工作会议70余次,精简会议12%以上。有力配合县委全会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县两会相关工作。
(四)协调督办有力有序。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承上启下、协调内外、联系左右的枢纽作用,高质量完成了上级领导到剑视察指导、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环保督察“回头看”、脱贫攻坚督导评估、专项审计、巡视督导等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与分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协助处理好文件审核、会议联络、工作反馈等日常事务。健全督查机制,实现从一般督查向重点督查转变、从文电督查向现场督查转变、从受命督查向主动督查转变“三个转变”,就政务公开、土地增减挂钩、大蜀道申报事项等向所涉及部门及乡镇点对点发出《重点工作交办单》36份,在日常工作中严查“不落实”、力督“落不实”,形成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的决策督查督办运行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开展。坚持信访首问责任制,实行信访分级接待制度,化解来访群众诉求,化解率达98%以上。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办工作,一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0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3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成效得到代表和委员充分肯定。
(五)后勤保障优化提升。始终强化过紧日子思想,本着“统筹计划、精打细算”原则,完善27个乡镇视频会议系统,有效节约政府会务支出,在政府办内部试行OA协同办公系统,大幅节省办公支出,在确保了政务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前提下,“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以上。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申领”制,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真正实现了“节流节支”。坚持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坚持从垃圾分类处理开始,着力打造环保型机关,机关新风气新时尚逐步形成。
(六)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县脱贫摘帽总体安排,印发了《2019年县政府办脱贫攻坚三项教育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脱贫摘帽冲刺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向挂联村派驻第一书记8人(贫困村2人,非贫困村6人)、工作队8个16人,严格按标准要求,常态性开展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及“三同”等活动,做实脱贫攻坚组织保障。积极协调各方,努力筹措资金,加大所联系2个贫困村产业就业、基础设施、民居改造等方面扶持力度,动员职工捐助物资1.5万元,争取资金40万元,有力推进了村特色产业园、贫困户小庭院建设,支持了藤椒、剑门关土鸡等特色产业发展。县政府办帮扶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
三、强化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一)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始终将班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工作团队。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坚持“调整、充实、完善”原则,公开考调4名机关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科学合理设置办公室内设机构,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配合有力。注重年轻干部引进培养,通过岗位培训、交流学习、日常练笔等多种方式,促使办公室工作人员迅速成长,成为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优秀干部。
(二)支部建设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全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新发展党员2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将机关党支部分设为3个支部,新组建离退休党支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支部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为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持续深化党性党纪党规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保持党员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围绕国庆、中秋、元旦等重点时段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广元市廉政教育基地2次、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1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四风问题有效遏制。围绕法治、服务、高效、廉洁“四型政府”建设,带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坚决遏制“四风”新表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上下联动、层层发力,推动纪律作风立起来、严起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纪检监督检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一年来,办公室无任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我单位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核定人员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含单列编制8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5名。年末在编实有人员34人:行政人员19人(单列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剑阁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64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27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2019年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6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7万元,占69.83%;项目支出195.3万元,占30.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47.2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00.84万元减少了153.57万元、下降19.18%,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养老保险降费率减少以及压缩一般性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7万元,占69.83%;项目支出195.3万元,占30.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7.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57万元,减少19.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的影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3.57万元,减少19.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的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3.49万元,占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1万元,占6.85%;卫生健康支出21.58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2.54%;农林水支出21.5万元,占3.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支出(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力求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4万元,占16.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6万元,占8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9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6万元,完成预算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41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5批次,23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接待上级检查等支出(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2万元,比2018年减少39.09万元,下降35.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政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便于统一的管理;三是部门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二是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在以后资金预算时考虑全面,保证单位支出全覆盖,尽量保障合理合规支出;四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交流人员经费”“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维护费”“综合性调研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1:交流人员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保障下级下派我县副处级领导干部运转经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领导执政能力。
项目2: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维护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县政府网站迁入市政府统一的集约化平台、网站软硬件同步升级,保障网站及共享平台正常运转。便于政府发布的单位部门报送各项信息,同时也方便人民群众登录政府网站查询各种政策和信息。
项目3:综合性调研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重大课题、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任务20余项,报送调研报告及建议20与份,每年得到市县领导批示10余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单位的工资、社保、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农林水(类)扶贫支出(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精准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⑴、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发送到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⑵、对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拟定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⑶、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⑷、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⑸、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⑹、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⑺、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⑻、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⑼、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⑽、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⑿、负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⒀、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⒁、管理县政府办直属单位。
⒂、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人员情况:核定人员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含单列编制8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5名。年末在编实有人员34人:行政人员19人(单列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9年剑阁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64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27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二)2019年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6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7万元,占69.83%;项目支出195.3万元,占30.1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无重复申报或虚报项目内容。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产配置。强化绩效管理,对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部门预算同时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预算编报进行,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本部门全年整体工作推进有序,未出现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基本支出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情况,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在评价后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本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快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质量,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绩效评价量化指标不够细化。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制定绩效评价量化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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