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局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治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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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96号)、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8号)、广元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18]155号)和《剑阁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剑农业〔2018〕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县开封、城北等乡镇2.0万亩次小麦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0.5万亩猕猴桃全程绿色防控服务进行购买补助。现邀请本县有能力承担该服务的农民(植保、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治服务项目。

    二、项目投资: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小麦50万元、猕猴桃50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补贴标准:

1、小麦孕穗抽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进行补贴,补贴面积2万亩,补贴标准每亩不超过25.00元。

2、猕猴桃病虫灾害全程绿色防控购置绿色防控产品(杀虫灯、食诱剂、全降解黄板、生物药剂等)进行补贴,补贴面积0.5万亩,补贴标准每亩100.00元。

四、补贴对象:

承接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1、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对公账户。

2、日作业能力250亩以上(根据植保器械拥有量折算)。

3、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六、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种植)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局进行申报。

    2.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种植)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邀请市县专家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同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投标文件在县农业局会议室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排名顺序及我县病虫害发生情况、猕猴桃种植情况等确定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七、申报材料:

    1、企业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荣获部、省、市、县等荣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年承接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的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拟实施区域小麦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猕猴桃绿色防控面积、防治方案,包括拟采取的技术措施、专业化统防统治药剂配方、绿色防控产品等。

    7、合作社作业能力证明(持有植保实施设备高效植保机械品种及数量、服务队伍名册)。

    8、材料书写及装订要求: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每样材料需投标人加盖公章;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必须左侧装订胶封并编码。

八、申报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5月10日

    九、申报地点:

    在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三楼)现场申报。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 芳

联系电话:0839-6600218

    十一、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服务组织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在申报地点获取。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见邀请招标文件。

                         

                                          剑阁县农业局

                                         2018年5月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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