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剑阁县普安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龙海楠亭)1#楼拟按现状认定的公示
2025-12-16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龙海楠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测绘报告、现场勘查等方式,发现该项目存在多处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情况。因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已有部分业主在未交房情况下入住,整改阻力大,同时该项目涉及2#、3#楼未建设,报建审批资料严重缺失、用地范围内拆迁等问题,导致该项目规划与土地核实及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问题久拖未决,小区业主的办证诉求日益强烈。

为切实推进、妥善解决业主反映的办证难问题,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持续化解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指导〉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5〕12号)文件及剑阁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第七次联席会议要求,按程序将本项目现状存在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情况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若业主无意见,按现状办理规划与土地核实手续(1#楼单体)。

一、公示内容

(1)本次核实范围为龙海楠亭1#楼,包括商业及地下室部分。

(2)本次竣工1#楼总建筑面积29179.41㎡,较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面积增加432.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增加930.48平㎡,地下建筑面积减少497.6㎡)。

(3)竣工机动车位总数无法核实,原规划方案设计车位个数为115个(不含2#、3#楼),其中室外14个,室内车库101个。

(4)竣工跃层套数为26套,较规划许可套数减少24套,较施工图套数减少14套。

(5)竣工物业管理房面积79.77㎡,社区用房面积53.75㎡,消防控制面积24.49㎡,较规划许可减少80.57㎡。

(6)其他无法核算的经济指标:竣工绿地面积248.87㎡,竣工建筑占地面积2285.58㎡原因:龙海楠亭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未单独明确1#楼指标,故无法核实。

(7)因龙海楠亭项目未全面竣工,整个项目的总经济指标无法核实。

二、提出意见的途径及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公示事宜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839-6607630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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