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桦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300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聂桦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