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03)
2025-09-19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2)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33937号

蒲文强、聂志容

土地及房屋

510823122206GB00010F0020179

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盛世华城二期

依据《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853执恢648号之三》

2

川(2022)剑阁县不动产证明第0025616号

四川剑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寺支行

土地及房屋

510823122206GB00010F0020179

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盛世华城二期

依据《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853执恢648号之三》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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