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国用(2011)第00914号
王岚因保管不善,将剑国用(2011)第009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岚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