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续期,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
1 |
剑自然资函﹝2025﹞66号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5合同段1批次临时用地 |
(1#钢筋厂、工人驻地、1#拌合站) |
剑阁县汉阳镇壮山村3组、永泉村5组 |
3.0697公顷 |
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