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玉国任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 伟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 丹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动免除)。
免去:
李玉国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剑府人发〔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玉国任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 伟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 丹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动免除)。
免去:
李玉国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