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2025-02-25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用途

用地坐落

用地面积(坐落)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1

广自然资函﹝2025﹞70号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4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九期)临时用地

施工便道

剑阁县剑门关镇新龙村5组、6组

1.8935公顷

2025年2月18日至2027年2月18日止

2

广自然资函﹝2025﹞62号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4合同段临时用地(第十期)临时用地

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

剑阁县剑门关镇张帽村4组、高观村3组、4组

0.9430公顷

2025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4日止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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