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谢明江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 成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剑府人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谢明江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 成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