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4-04-17  来源:县政府办

剑府人发〔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24年3月22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任命:

何建国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孟康为县司法局局长。

免去:

孟康的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刘三永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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