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2021年8月9日剑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文波、陈映儒、谢家远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王刚、钟瑞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剑府人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2021年8月9日剑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文波、陈映儒、谢家远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王刚、钟瑞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