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关镇: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
2021-04-23  来源:县司法局

“你好,我找司法所,我想申请调解。”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大爷刚进门,就将一张纸放在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颤颤巍巍地说道。“这是我的那个证据,结算清单。”

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忙扶着老大爷坐到椅子上,并安慰道:“大爷,您歇一歇,然后再给我们讲一讲到底怎么回事?”老大爷一五一十地讲了事情经过,原来2018年大爷借给其亲戚杨某一万块钱,同年又雇佣杨某帮忙拉沙石、水泥,大爷又向杨某支付了几笔材料运输款,结算时杨某称将借款转为材料运输款双方就清账了。然而到了2020年,大爷自己核算账目时发现给杨某多付了一万元。即这一万元的借款不应该转为材料运输款,但杨某称并未多付,因此发生了纠纷。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杨某打电话做思想工作,杨某终于同意来司法所参加调解。

次日,双方到场调解时,问题出现了,大爷仅有一张结算清单,而且还是复印的,和一本破旧的银行存折,没有证人、也没有其他证据,如何展开调解?如何还原事实?也确实让司法所工作人员伤透了脑筋。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是单独询问双方当事人,然后通过比照双方的描述来核实结算清单的账目。为了清晰地反映争议焦点产生的原因,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模拟了借钱—付钱—抵用这三个步骤,终于将争议部分事实梳理清楚,双方对结算清单账目都没有异议。但因为大爷与杨某是亲戚,双方当初也没有写借条,时隔三年,虽然大爷指着手中的银行存折说“这个就是我取的一万块钱”,但大爷也无确凿证据证明从存折里取的这一万元就是给杨某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理,大爷是“口说无凭”。当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到这里时,大爷眼睛明显湿润,满脸透着失望与委屈,看到这样,司法所工作人员话锋一转,对杨某进行了劝解开导,用亲情关系打动杨某,希望杨某退一步,采用“折中补偿”的方式支付大爷5000元现金。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杨某最终同意了“折中补偿”的建议,一段长达数年的借款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友情提示:无论是雇佣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收据、借据都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手段”,日常生活中,不要因为亲戚关系、邻里关系好便不写借据、收据。如若出现矛盾,最后不仅会因此影响彼此关系,还会损害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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