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更新日期:2025-11-19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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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所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

(三)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制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五)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工作部署,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承担国企科技体制改革小组工作任务。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融入剑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与我县国有企业的沟通联络服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内设5个股室1个中心,分别为:

(一)综合股

(二)企业发展股

(三)金融服务股

(四)资产管理股

(五)项目服务股

(六)资产服务中心



郑鸿鸣(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党政全面工作。

刘烽吉  (党委副书记):协助郑鸿鸣同志抓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融资、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目标绩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宣传、保密、依法治县、巡视巡察整改、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发展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乡村振兴、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妇女儿童等工作。

滕  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纪检监察工作。

李群(党委委员、副主任):分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及建设、托底性帮扶、国资国企会计核算、档案(政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提案建议办理直管公房管理、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河长制、国家安全、双拥工作、统一战线、统计、服务业经济指标调度等工作。

戴志勇  (副主任):广安赴剑阁挂职锻炼。协助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刘烽吉同志具体抓好乡村振兴、国有企业三级联帮工作;负责东西部对口帮扶、安全生产等工作。

剑阁县下寺修城园区财政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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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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