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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可从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jg.gov.cn/)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邮编
县水利局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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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实现社消零总额72.1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分别高于全国(7.2%)3.4个百分点、全省(9.2)1.4个百分点、全市(5.8%)4.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
县商合局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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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可从“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jg.gov.cn/)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审计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林业巷4号
县审计局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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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通过剑阁县政府网(http://www.jiange.gov.cn)公开,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剑阁县林业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127号,联系电话
县林业局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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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一、制定背景 2024年1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2024年1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有关规定和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起草了《剑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并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森防指
县政府办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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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县政府办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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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可从“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jg.gov.cn/)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
县财政局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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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剑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
县民政局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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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j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剑阁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汉德街2号,邮编:628300,联系电话:0839-520811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类别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积极运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安剑阁”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
县公安局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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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统计和公示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公安局反馈。联系人:何 坚联系电话:0839-5208016剑阁县公安局2024年1月31
剑阁县公安局
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