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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
剑阁县水利局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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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保中心拟对已清理收回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网上公开摇号,截至2022年1月25日,共收到149户通过“剑阁住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申报的信息,现对提交申报资料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进行复核。咨询人员及电话:李枝全0839-6603019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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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会计事务所:现将我县2022年1月至2月建筑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调查情况予以公示。附件:剑阁县建筑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调查表(2022年1月-2月)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8日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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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21年4月20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剑阁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其中第三部分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中,因笔误表述错误,现更正如下。剑阁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43897915.9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173915.25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审判法庭(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相关项目经费等结转至2021年度
剑阁县人民法院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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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1年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其中第三部分收支情况预算说明: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收支总预算2371622.87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4977.3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情况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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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2年8月25日—9月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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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2年9月1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
县政府办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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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1-8月行政处罚(自然人)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反馈。联系人:何孟桦联系电话:0839-6626192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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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1-8月行政处罚(法人)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反馈。联系人:何孟桦联系电话:0839-6626192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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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办理时间于2024年2月29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社保发〔2022〕68号)要求,为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对我辖区范围内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
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