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法人)情况的公示( 6月份)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3年(6月份)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许可信息登记(自然人)情况的公示(6月份)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3年( 6月份)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化妆品经营企业2023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公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 政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示

    尊敬的缴费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办理时间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为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对我辖区范围内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1日。参保群众如对公示内容存在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咨询剑阁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 2025-03-06

  • 政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的公示

    尊敬的缴费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办理时间已于2025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为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对我辖区范围内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1日。参保群众如对公示内容存在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咨询剑阁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 2025-03-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9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9月15日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反馈。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6603083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9月18日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09-1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砖厂产能减量化置换情况的公示

    大众页岩机砖厂产能,剑阁县王河镇永德页岩机砖厂整合剑阁县开封镇明星页岩机砖厂产能,上述项目于2020年10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现将产能置换情况公示于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反映。联 系 人:县经信科局能源股 房长江联系电话:0839-6601745邮寄地址:剑阁县下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11-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情况的公示

    按照要求,剑阁县经信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22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4项。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请详见以下附件)。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从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县法制办书面(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17号)或电话(联系电话:6600716)反映。

    2012-11-16

  • 政务信息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公示)

    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5.3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5.95万元增加5.0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5.3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5.95万元增加5.0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07.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6.45万元,公用支出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8-11-19

  • 政务信息 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今起实施 一支队伍管执法 禁止“钓鱼执法”

    ●多年来,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共有公路路政等7支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相对较为分散;去年底,我省省级层面成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集中行使7支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职能。《条例》的出台,从法规层面明确,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以立法的形式固化规范执法制度,对违法执法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不得粗暴、野蛮等不文明执法,不得采纳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

    四川日报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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