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22年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汇总为2046.7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4.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08.79万元,比2021年减少23.59万元,下降2.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8万元(含公务车购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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