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JGJY-2018-54(国资评估类 3 轮 2 号)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拟对剑阁县联动活塞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诚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评估类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的入库单位参与该项目评估公开抽签.选取1家机构进行评估,凡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 31 日10 时前,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收费报价及服务承诺函原件以及《承诺函》、法人或委托人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07-25
-
根据遴选报名情况,为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参与竞争,进一步拓展选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延长公开遴选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特此公告。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10-27
-
剑府办函〔2015〕4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由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剑阁县“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张世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副组长:何春蓉 县政府副县长张春华 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孙元泰 县政府办公
县政府办
2015-07-23
-
依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粮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7〕5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3〕123号)、《剑阁县省级财政“粮安工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剑财政〔2017〕71号)等文件规定,四川剑阁国家粮食储备库已完成2017年省级财政“粮安工程”产业发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经项目
2018-07-03
-
依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粮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7〕5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3〕123号)、《剑阁县省级财政“粮安工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剑财政〔2017〕71号)等文件规定,剑阁县风光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完成2017年省级财政“粮安工程”产业发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2019-02-25
-
按照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6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018-05-16
-
为更好地了解社会各方面对我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9月4日,我局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调查问卷。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一、调查设计本次调查围绕我县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情况设计了15个相关问题。二、调查结果从调查的数据结果看,网民对于我县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满意度调查参与度
2021-06-04
-
2021-07-29
-
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回应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需求,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2022年剑阁县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精心谋划,分步推进,于4月中旬启动。“你点”:2022年4月2日至4月15日,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022-04-02
-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