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剑阁县2023年春季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资助申报5人,资助金额2500元。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就读情况真实,符合我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日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举报电话:0839-6623274附件:剑阁县2023年春季建档立卡脱贫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12
-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 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294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计划390万元,在我县普安镇鹤鸣村实施,现将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内容等公示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06-27
-
剑阁县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监督部门: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9-6085215主管部门: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2023-08-23
-
予以公示。剑阁县河长制办公室2023年11月20日
县政府办
2023-11-20
-
根据《剑阁县赴绵阳和重庆万州考察燃煤发电项目的代表人选选定办法》,本次项目所涉及的下寺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代表人选公开选举,现将拟赴绵阳和重庆万州燃煤发电项目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姓 名工作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01
-
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六部委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咨询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股,联系电话0839-6621887。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05
-
按照《剑阁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法治小区”项目比选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12月11日,县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评选小组,对6家提供的剑阁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法治小区”设计方案等进行了评选。根据评选结果,中选人拟定为广元宏鹏商贸有限公司。现将中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 12 月12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剑阁县司法局或县纪委监委
剑阁县司法局
2023-12-12
-
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现进行报批前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网络平台查询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j94EpvOz0XCCeX7oEU0JA
县政府办
2024-01-30
-
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享受剑阁县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277名。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拟享受剑阁县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监督部门:中共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2024-04-10
-
剑阁县严家山石英岩矿勘查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服务竞争性磋商相关工作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经评审,确认中选代理机构为四川泽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参与磋商单位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全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