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11月19日开展扩面核酸检测的通告

    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七)相关乡镇要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启动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确保群众安全有序的全面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八)采样点位分布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县政府办 2022-11-1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11月20日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位分布以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1月19日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11-1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11月21日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1月20日

    县政府办 2022-11-20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11月22日开展扩面核酸检测的通告

    和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七)相关乡镇要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启动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确保群众安全有序的全面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八)采样点位分布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剑阁县应对

    县政府办 2022-11-2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11月23日开展扩面核酸检测的通告

    的人员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七)相关乡镇要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启动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确保群众安全有序的全面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八)采样点位分布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县政府办 2022-11-2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履行政府投资宏观管理职责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剑阁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剑审报〔2022〕5号)文件,我单位履行政府投资宏观管理职责情况审计情况存在七个方面问题,为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我单位积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项专题研究,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整改情况:已整改

    县政府办 2022-11-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11月27日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八)采样点位分布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防疫有我,文明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1月26日

    县政府办 2022-11-26

  • 政务信息 温暖过大年 慰问暖兵心——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质量开展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23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切实让退役军人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四个突出”原则,采取“慰问+”模式高质量开展2023年春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双拥共建,突出驻剑官兵。聚焦练兵备战,坚持服务优先,持续深化军地双拥共建。利用春节慰问,集中开展一轮交流座谈,深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01-1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召开“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工作推进暨2023年度系统工作会

    新年新气象,开局即发力。1月29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召开“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工作推进暨2023年度系统工作会,贯彻落实全市“拼经济、比发展”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会议采取“现场述职”和“总结点评”方式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工作、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就本职业务和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工作进行现场述职,并对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

    县交通运输局 2023-02-0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认定建立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培训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68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广人社办发〔2022〕1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认定建立剑阁县2023年度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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