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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河道采砂安全源头管控和重要时段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58号)要求,现将剑阁县2022年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进行公示。联系人:李红军联系电话:0839-6600278附件:剑阁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剑阁县水利局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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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现将《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0日
县政府办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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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的通知》(广教函〔2021〕8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梳理、个人确认、学校公示等程序,现将剑阁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反映情况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或当面的方式向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方式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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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调查,剑阁县开封镇剑南物流园区项目拟征地范围均为农用地。三、征收目的 拟用于剑阁县开封镇剑南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规定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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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剑府办发〔2022〕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剑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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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编办〔202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和《广元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广编办发〔2019〕16号)精神,结合部门(单位)职责调整实际,梳理形成《剑阁县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剑阁县司法局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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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2〕32号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剑门关人防核心疏散基地项目,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剑门关镇剑门村二组集体土地7.9190亩。二、征收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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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2〕36号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剑门关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剑门关镇剑门村一、二组集体土地20.4603亩。二、征收土地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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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22〕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现将《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0日
县政府办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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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80号县水利局:你局《关于嘉陵江剑阁县小坝子、白鹤坝段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请示》(剑水〔2022〕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请示有关事项。二、请你局严格执行禁采期和禁采区有关规定,因河势发生改变或新(扩)建涉河设施、新辟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形成新的保护范围的,应及时
县政府办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