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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县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于2017年11月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目前,经过规划编制单位的紧张工作,《实施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于2018年4月3日通过省住建厅技术审查,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剑阁县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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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污水处理厂监控数据公示11月.xls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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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剑阁县旅游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省级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318营地建设项目补助)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9-6750993附:剑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剑阁县旅游局2018年6月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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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了行政权力清理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共三项。其具体清理事项见附表。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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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就“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一)规划名称及简介规划名称: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地址:剑阁县北庙乡、姚家乡部分区域;规划简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剑阁县拟实施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规划,重点发展建筑新材料、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等产业。(二)规划实施拟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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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05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项目5707万元,现就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如下:文号资金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方向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内容金额川财农(2018)205号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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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转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广赈发〔2020〕2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299万元,拟在我县王河镇群力村、柘坝村实施,现将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督电话:0839-6621887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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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污水处理厂监控数据公示12月.xls
县环保局
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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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08号)精神,下达给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8万元,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二、资金分配情况2017年资产收益扶贫资金分配表实施项目计划下达资金 (万元)主管部门备注易地扶贫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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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下列学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情况真实,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现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39-6601298。附件:剑阁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人员名单.xls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6月10日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