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公示

    0839-6621887意见收集人: 魏静 何友志 邮箱:354102353@qq.com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4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08-04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439420号)

    因杜成斌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4394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白龙镇唐家村三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杜成斌2025年8月4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0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剑阁县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普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9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物流运输气液电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普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50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下寺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51号)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开封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52号)

    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普安工业园小明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普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4992号)

    因加容基保管不善,将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49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元山镇粮丰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加容基2025年8月11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1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5〕53号)

    剑府通〔2025〕53号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3号),拟征收开封镇高池村二组,马灯村五组、八组,作坊村三组;柳沟镇光华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团山村一组、二组、三组;武连镇三元村三组、四组,双坪村一组范围内所有的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广元市剑阁县西庙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

    县政府办 2025-08-12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1425号)

    因杨树保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14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下寺镇时代金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杨树保2025年8月12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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