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剑府通〔2025〕2号)

    剑府通〔2025〕2号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儿童户外游乐园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下寺镇雷鸣社区5组(详见附件),拟征收面积0.1384公顷,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县政府办 2025-01-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实施危桥改造,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实施危桥改造,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危桥改造连着民心、关乎民生,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近年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危病桥梁数据动态更新,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扎实推进桥梁安全“消危”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平稳运行。王家渡大桥:焕发新颜,永葆春华秋实40载王家渡大桥是有着40余年“桥龄”的老桥

    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守牢节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为有效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强意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谋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监管人员责任,打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严监管,保障工作质效。以监督抽查、双随机检查为手段,聚焦烟花爆竹

    县市场监管局 2025-01-2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公开。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01-2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公开。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可与剑阁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龙江

    县行政审批局 2025-01-2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报告电子版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公开。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可与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1-2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公兴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编制。本报告主要涉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情况,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公兴镇 2025-01-11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7号)

    因李崇兵保管不善,将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元山镇凉泉路2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李崇兵2025年2月5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2-05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6号)

    因李崇兵保管不善,将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元山镇凉泉路1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李崇兵2025年2月5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2-05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8号)

    因李崇兵保管不善,将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1210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元山镇凉泉路3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李崇兵2025年2月5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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