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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6号为加快推进开封镇大沙坝安置房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地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开封镇鞍山村二组集体土地共25.6911亩。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县政府办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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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4〕14号)要求,现就我县申报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网站: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4/26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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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单位:剑阁县瑞峰投资
县政府办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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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六部委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现将剑阁县普安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光荣村)绩效目标申报表、剑阁县2024年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咨询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股,联系电话0839-6621887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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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汛工作安排部署,剑阁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汛期生态环保资金项目检查,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1)健全工作制度。局党组专题学习上级关于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要求,对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上,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干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实施的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
县生态环境局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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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37号为加快推进公兴小学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经现场调查,公兴小学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征收公兴镇大桥社区三组集体土地8.5045亩(均为农用地
县政府办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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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38号为加快推进广元市剑阁县广坪风电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征收开封镇高池村二组,高垭村三组,郭沟村六组,庆丰村二组、五组,庄子村三组,作坊村二组、三组;武
县政府办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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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六部委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市级财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咨询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股,联系电话0839-6621887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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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六部委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咨询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股,联系电话0839-6621887。剑阁县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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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4〕26号)要求,现就我县申报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