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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剑阁县财政局积极推进“832平台”政府采购工作,全力以赴支持乡村振兴。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确保预算精准。明确各单位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30%,推进采购额度在全区预算单位全分解、全覆盖。2023年全县累计上报预留采购份额超457万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县财政局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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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是党和政府特别关心、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为了帮助他们温暖过冬、幸福过年,2024年1月22日,剑阁县举行全县监测对象慰问物资集中发放仪式,将收到的省乡村振兴局、省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集中发放到乡镇,由各乡镇近期将慰问物资发放到所有监测户,开展春节节前慰问。剑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家华出席仪式并讲话,他强调,各乡镇要将慰问物资及时足量发
县乡村振兴局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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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 号)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
开封镇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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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j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6601630
县人社局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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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有关要求,义兴镇政府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义兴乡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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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B﹝2024﹞GK0104-1号)要求,结合演圣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
演圣镇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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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县2023年秋季枯死松树专项普查结果,编制《剑阁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二、基本情况
县政府办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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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江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江口镇
江口镇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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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场环境,剑阁县市场监管局下寺所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全力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一是加强食药安全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以辖区餐饮单位、商超、药店等为重点,对进货渠道、生产日期、索票索证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安全关。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围绕设备
县市场监管局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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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文通知》(B〔2024〕GK0104-1号)精神,结合普安镇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http
普安镇
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