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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柳沟镇迎宾街42号,邮编:628304,联系电话:0839-6370092
柳沟镇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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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06号)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w.cnj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四川省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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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樵店乡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报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网
樵店乡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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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年报公开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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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
姚家镇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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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
公兴镇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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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维护县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科学性,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9月及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向社会征求部分文件清理意见(详见附件)。如对清理情况有异议,请向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1月31日联系人及电话:亢雪晶
县政府办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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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龙源镇政府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龙源镇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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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剑司发〔2023〕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人:徐丽红联系电话:0839-6441175附件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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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野生鱼捕捞违法犯罪合力。2月2日,剑阁县市场监管局邀请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行刑衔接工作相关业务负责人召开了非法捕捞“两法衔接工作会”,对涉嫌收购野生鱼案件进行讨论。会议就案件来源、渔获物鉴定、称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秉着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提升的原则,与会同志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
县市场监管局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