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垂泉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2-27 10:37 字体: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选择了适当的公开类型,开辟了公开专栏,分别采用了概况信息、机构职能信息、发展规划类信息、计划总结类信息、公共告示类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人事任免类信息、规章制度类信息、其它类信息等9种公开类型,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给予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公开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我乡认真抓好了乡、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全乡7个村均设有村务公开栏,乡政府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2、会议通报公开。通过“一事一议”、“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形式将需要公开内容进行通报。

3、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向全乡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间

在公开时间上,严格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具体公开时间,固定公开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内容实行按季度公开,临时公开内容实行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府公开的信息知晓率不够,如:只有通过二维码扫描的群众才能接收我乡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如:群众只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接收政府公开信息,不能留言、评论、建议。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乡政务公开事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信息。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2018年垂泉乡政府 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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