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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2:06 字体: [ ]

杨小利代表:

你提出的《乡镇区划调整后、村级建制调整后》(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乡镇区划调整后、村级建制调整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继续有效利用的建议,我局在区划调整结束之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对撤并乡镇的财务和资产进行清理,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于闲置资产的利用,我们正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材料上报县政府,尽快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同时,我们会加强宣传,要求各乡镇和各村社管理好闲置资产,不得随意侵占和处置国有资产,一经发现,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各乡镇和村社也要积极思考,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置或利用方案,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审批,促进国有资产有效利用,确保不流失。

对于你说提到的加大西庙乡八一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我局会同水利局相关同志进行了交流,该局为解决西庙乡八一村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近几年先后投入资金在西庙乡八一村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其中: 2016年投入资金1.1447万元,2018年投入资金11.3207万元,2019年投入资金7.8017万元,实施的水利脱贫攻坚安全饮水项目做到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全覆盖。下一步在我县编制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剑阁县“五小”水利工程规划》等专业规划中,已将小型堰塘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五小”水利设施的维修整治全部纳入了规划之内,计划每个组整治一口当家塘。同时计划通过乡村振兴项目,对柳沙河的水环境进行整治。

非常感谢你对财政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最后,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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