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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4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12-11 19:13 字体: [ ]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樵店乡蒲李村、木林村、井田村、新房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 年12月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樵店乡蒲李村、木林村、井田村、新房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1. 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4年4月,该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第三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1243号)、《关于2014年度第三批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1245号)文件批准立项,批复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发整理14999.42亩,概算投资1890.45万元(其中土地平整施工费488.6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费1401.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投资。

    (二)项目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13228946.46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2647697.00元;非工程施工类费用581249.46元项目完成投资较批准概算18904500.00元结余 5675553.54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价款805368.46元。

    (二)项目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资金1685527.99元未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工期延误48天责任未明确划分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 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要求县国土局与施工单位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项目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资金问题,要求县国土局完善相关变更手续,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从严管理;对工程延误问题,要求县国土局核实工期延误原因,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县国土资源局已按审计建议执行,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项目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资金问题,县国土局已完善相关变更手续;对于工期延误问题,已按要求回复情况说明。其整改报告已于2018年5月报送我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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