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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4:36 字体: [ ]

马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边远小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第9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

收到您的建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专题会议,明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母从新牵头,局办公室、防火股具体办理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91号建议答复工作。办理小组随即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等协助单位召开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91号建议办理联席会,确定办理责任人员和明确单位办理职责,确保办理工作落实。

二、现场办公

我局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与您一道对元山场镇进行现场察看,发现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主要是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与城镇化发展规模不匹配,基础设施偏少,救援设备陈旧,救援队伍保障不足。办理人员与您进行深入的探讨,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我县边远小城镇客观实际提出有效的办理措施,取得您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三、办理结果

(一)关于编制完善消防规划的建议

乡镇区划调整后,我局协调民政、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消防布局进行讨论,形成以提升南北线(下寺、普安、白龙、元山站)基础能力,完善东西线布局的规划意向。目前,县消防救援大队正进行该规划的编制,力争纳入“十四五”整体规划。

(二)关于加大消防建设投入的建议

“1(三年计划)+1(“十四五规划)”模式为基础,根据规划,2021年完成剑门关镇消防站建设;争取开封消防站(一类消防站)、樵店、公兴消防站建设,实现辐射19个乡镇目标。因受限财政建设资金压力,我县城镇消防车和装备更新换代滞后,县应急局和发改局紧抓全国应急系统改革的契机,结合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增加消防救援设备设施购置,不断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请县政府扩大消防经费预算,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城镇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三)关于加强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

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专职消防队员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加强政府专职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和专业化建设,扎实做好人才的保留、吸引和培养工作。提高专职队队员就业招录比例,打通优秀专职消防队防员转型渠道。

督促各乡镇政府加强对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加强对乡镇志愿消防队的管理,及时补充更新适宜人员,强化日常培训,加强消防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明确逃生通道和避难场所,提高居民防火意识,提升火灾应急技能,杜绝二次伤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张明月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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