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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

发布机构:剑阁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8-07-09 09:45 字体: [ ]

7月5日,剑阁县委、县政府召开剑阁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传达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贯彻落实我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向永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忠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何超通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剑阁县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我们党有史以来召开的一次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部署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指导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深刻领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要求,深刻领会党的领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保持并发挥剑阁的生态优势,要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大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改善剑阁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专题组织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学习讨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的学习,把握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守住职责底线,完成目标任务,要作为常态化工作,并作为一个时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的重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初步定于7月9日进驻广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将于9月份进驻四川。全县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站)、垃圾填埋场必须达标稳定规范运行。加快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尤其是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整治和项目达标工作。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县域内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工作任务是2017年前必须完成的,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要尽快完成禁养区调整化定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强化大气污染督查,对所有建设工地扬尘、餐饮油烟进行整治。县卫计局、环保局牵头我县医废处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建设。2017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稳固工作,决不允许问题反弹。督察“回头看”期间环境信访问题处置工作。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河长制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及信访投诉问题。

会议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治安排。省委彭清华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上要自觉做到“四不”,不因多年积累的问题而推责,不因涉及复杂利益而回避,不因可能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付出一定代价而退缩,不因需要较长时间治理方能见效而延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切实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实党政责任体系建设。把环境保护作为履职尽责的“高压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生态环保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内,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剑阁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问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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