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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妇女联合会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05-10 08:48 字体: [ ]

杨宇东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老人的安全教育》(第6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的调整》川办函〔2015〕13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办以(《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函〔2016〕3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县妇联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意见》;三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作有效展开,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培养、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的联动机制。

二、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

针对我县人口居住分散,校点多,留守儿童数量变动大等特点,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结合,充分发挥乡村学校的网络作用,对全县父母均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的0-16岁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按统一口径,展开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以乡镇、学校为单位建立了详细的留守儿童档案、爱心联络登记卡。同时,对留守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和检测,随时掌握留守儿童数量、区域分布、受教育程度、监护情况、需求状况等基本信息,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反馈给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处理。

三、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动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村或社区干部、“五老”人员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发动青年志愿者担任“知心哥哥姐姐”,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为农村留守儿童捐资助学、奉献爱心。已经在龙江小学、普安小学、开封小学等地建立了3个留守学生志愿者服务站,并以此为阵地通过志愿者与留守学生开展“一助一”结对,为留守学生排忧解难,给予留守学生有效的情感补偿。二是开设开足安全课。安全课的基本内容以配套教材为蓝本,结合实际,突出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网络安全、女生安全等,重点进行防火、防电、防骗、防盗、防溺水、防欺凌的教育。三是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县妇儿工委协调相关部门每年“六一”深入学校、乡村(户)开展大型的慰问活动;县关工委深入各乡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县教育局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到学校检查督导,“两免一补”资金优先向留守儿童发放,并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县妇联免费为3-6岁8678户的家庭发送全方位儿童养育知识和营养教育心理等内容的短信,帮助家长在养和育方面进行培训;在乡镇村和社区创建了“妇女儿童之家”活动阵地350个,免费订阅价值8000元的《留守儿童报》,填补了留守儿童在课外能读书、看报、参加有益的活动的空白;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加强了文化市场管理,强化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县公安局通过在各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教育留守儿童知法、守法,杜绝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县司法局定期为留守儿童及代理家长开展法制讲座;县民政局建立了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通过资源整合,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在全县范围内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四、探索关爱留守儿童新思路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亲情沟通少、性格孤僻等现状,我们广泛开展了留守儿童家庭大走访活动。组织教师定期、不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反馈学生、家长的生活、学习情况。对留守儿童做到“五必访”,即身体不佳必访,情绪不好必访,成绩下降必访,与同学争吵必访,迟到早退必访,家访时做到“六必进”,即教育政策进家庭,资助方案进家庭,转化措施进家庭,家庭指导进家庭,心理生理健康辅导进家庭,个性化关爱进家庭。教师们既保留了传统的走访形式,又运用电话家访、视频家访的现代方法,还采取了爱心家庭、亲生父母和教师三方座谈等形式。家访中老师们平等、真诚地与家长面对面,从教育孩子的生活方式、学习方法、兴趣特点等方面相互沟通,相互探讨,时时刻刻体现对孩子的关心与关爱,力求让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充分发挥各级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对辖区内的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建立互助互帮联系制度,同时加强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和老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妇女联合会

                                                        2016428

(联系人:梁丽霞;联系电话:6600858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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