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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5:05 字体: [ ]

黄海等1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规取缔全县水库、山坪塘承包养鱼顽疾,彰显水利设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本质属实,还老百姓一汪碧水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共有中小型水库296座,山坪塘20700口。 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星火计划提倡肥水养鱼,我县多数水库对外进行了水面承包。近年来,按照生态环保工作要求,为治理水库养殖污染,我局对水库养殖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县已终止水库养殖合同63座。

二、针对我县水库合同养殖存在污染水体现象,我局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以挂片领导为牵头领导,逐片督导清理,开展终止合同工作。对全县水面存在养殖行为的水库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半月报送合同终止进度报表,并附合同终止协议,上报局党组,随时掌握清理动态。二是严格加强水库水面水质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由各乡镇、片区水务管理站及村组负责。对部分水库合同期限未满的,责令水库承包人禁止投饵投肥,杜绝一切污染水体行为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合同关系。三是去年7月,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邻近县市进行了水库水质改善治理工作考察学习,拟采取“空气改水”、“植物治水”、“以鱼治水”新技术改善水库水质,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我局即将开展此项工作。

三、对全县山坪塘的管理和使用权限由村组负责,我局将进一步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积极引导,促进山坪塘养殖行为的规范化管理,还老百姓一汪碧水。

四、面对我县水库多,水面承包处数多,一步到位终止合同存在很大难度。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监督管理先行、终止合同跟进、科学改水补位”的工作目标开展此项工作。

同时,将责成元山水务站与王河镇党委政府及荣光水库属地村两委严格按《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环保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取缔违规养殖,确保水库水质达标。同时保护水源水质,满足受益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确保人饮水源不受污染。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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