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相关要求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助资金共计182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66万元,省级资金6684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配套、高标准农田管护、农机化补助、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综合补助、供水设施维修改造等。
剑阁县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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