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剑阁县白龙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剑阁县公兴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剑阁县鹤龄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依法进行公示,诚邀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剑阁县白龙镇、公兴镇、鹤龄镇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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