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11-28 10:24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综执函〔2025〕21号

伏虹霞、张钟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对当前城市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处罚办法”的建议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依法依规查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宠物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

二、关于“建立门店门前卫生包干机制”的建议

我局已在县城区范围内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下一步将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考核力度,压实沿街商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组建环境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建议

目前,我局已整合执法力量与环卫管理力量,初步构建“巡查+监督”联动机制,环卫管理员聚焦日常卫生问题劝导,执法队员重点负责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基本形成“巡查—劝导—执法”的闭环管理模式。下一步,我局拟在现有基础上,依托社区力量,逐步组建由社区志愿者、退休干部等组成的环境卫生监督队伍,开展日常巡查、文明劝导、问题反馈等工作,并同步推动不文明行为曝光机制,进一步增强震慑力和治理效能。

四、关于“加强宣传,提升文明养宠意识”的建议

我局将联合宣传、公安、社区等相关单位,通过设置公益广告、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知识,切实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