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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林业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5-11-28 10:14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林函〔2025〕59号

黄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翠云廊沿线古柏及环境保护的建议》(第1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道108线古柏保护情况

蜀道翠云廊古柏呈人字形三线分布,其中国道“108线”古柏数量较多。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一是我局在2024年9月在108线凉山至武连段安装自动监控摄像,并在垂泉设置云台进行监管,实时对108线来往车辆进行抓拍。二是我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108线古柏进行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沿线监控设备的作用,避免交通事故影响古柏健康。三是积极推进古柏保护“智慧化”平台建设,在临路古柏旁和古柏密集区域安装交通护栏、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增设安全防护措施,提醒过往车辆。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108线安全防护力度,保护古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二、翠云廊保护区管理情况

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全省首部道路遗址遗迹综合保护地方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为古柏保护构筑强有力的保护网。一是严格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与管理翠云廊保护区内项目建设,有效的保护好翠云廊古柏生长环境。二是落实巡护责任,蜀道翠云廊沿线汉阳、龙源等9个乡镇,按照1名党员干部+1名群众+1名专家+1名护林员+1名监督员的力量配置,建立830个属地保护专班,1373名专班成员全部签订履职责任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落实日常巡护和专业养护责任。三是加强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成立翠云廊古柏保护司法服务站、检察工作站,广泛开展教育普法、以案释法。统筹当地法检两院、森林公安、乡镇行政执法干部等力量,推行“林长+警长+检察长”和“四警一队”(森林警察、派出所民警、交警、“雄关义警”和生态护林队)联勤警务,与县森林警察大队通力协作,加大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了古树名木自然生长的环境,让古树名木在强有力保护措施下繁衍生息,长盛不衰。

三、三级古树认定和挂牌保护工作

2024年,我县对蜀道翠云廊(剑阁段)古树名木进行了补充调查,新增认定古树97株。按乡镇株数分:普安镇20株、汉阳镇9株、剑门关镇6株、下寺镇1株、开封镇1株、武连镇6株、柳沟镇29株、龙源镇18株、白龙镇4株、涂山镇3株;按保护等级分:一级19株、二级21株、三级57株。我局积极推动三级古树认定工作,目前三级古树已于2025年7月8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截至目前,古树名木挂单牌5291个、挂群牌8个,在龙源段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规范挂牌试点382个。

四、古树名木宣传工作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QQ及微信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印发《条例》7000余本、宣传手册20000余册、宣传资料1.5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标牌300多幅;各级媒体报道蜀道翠云廊古树名木保护累计300余次。常态化组织林业职工、村组干部和生态护林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政策,发放资料,积极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和进林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

剑阁县林业局

2025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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